電 器 產 品 ( 例 如 冷 氣 機 、 雪 櫃 和 電 燈 ) 所 消 耗 的 能 源 , , 在 我 們 的 總 用 電 量 中 佔 很 大 的 部 分 。 在 2017 年 , 香 港 的 總 用 電 量 達 439 億 度 電 ( 相 等 於 157,977 太 焦 耳 ) , 其 中 約 27 % ( 相 等 於 112 億 度 電 ) 是 用 於 家 用 電 器 和 辦 公 室 設 備 。 因 此 , 我 們 有 必 要 推 廣 節 能 電 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