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球 展 望於七十年代早期,石油危機使已發展國家開始認真關注到能源使用的問題,這些國家採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提高在各範疇的能源效益。 於八十年代後期,溫室效應的確認對世界的能源政策帶來了很大影響。那時候人們開始著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就是"能夠滿足現在的需求而不損害下一代對地球資源的需要"。在1992年的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議(環境與發展大會)<<二十一世紀議程>>中,聯合國和它的成員國簽署了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從這個會議起,於90年代中所有主要的聯合國會議都將善用能源作為實現這個目標的重要工具。在1997年,於聯合國所召開關於氣候變化的會議上,有關國家所簽署的京都議定書中亦制定了減少溫室效應氣體排放的協議。 2015年,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中,通過了具影響力的「巴黎協定」。目的在於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在2051年至2100年達致「碳中和」,以及把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2°C之內,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1.5°C之內。
鑒於《巴黎協定》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制定了邁向綠色及低碳發展的路線圖,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20年9月22日宣佈,國家會力爭二氧化碳排放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並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在2020年11月25日的《施政報告》中,提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致力爭取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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